王女士将信将疑,查询网站后得知,该“基金”每15个月为一个返利期,一个投资周期结束后,8000元的回报率为300%。而更为诱人的是,如全部获利循环投资,经两个投资周期30个月后,8000元本金将变成40万元。而如果介绍别人参与购买,每增加10000美元销售额,介绍人可提取10%的佣金。
见周围朋友纷纷购买,王女士也投入10多万元加入了“瑞士共同基金”。刚开始,王女士得到了两次返利,共2000多元。之后,王女士便再没有得到返利,“瑞士共同基金”的网站也关了。
去年12月19日,武汉警方经侦查,查清了芦某、陈某、汤某和芦某某4人的犯罪事实。原来,2006年12月份以来,芦某等通过郑某(在逃)介绍,参与购买所谓的“瑞士共同基金”。在取得投资资格后,于当年12月至2007年8月期间,在武汉先后直接或间接推荐发展35人参与购买,涉案金额高达145万多元,他们四人则从中获取非法利益。
案发后,武汉市工商局青山分局认定,该基金网络为传销组织,而中国证监会也认定,该基金在我国境内不具证券投资合法地位。据此,青山区法院审理后,于近日对涉案四人作出了以上一审判决。
而有关部门透露,全国有17万人参与“瑞士共同基金”,涉案金额至少达到13.6亿元,成为2007年全国网络传销第一案。(荆楚网-楚天金报 蒲哲 吴声 龚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