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兰屯市人民广播电台记者徐曙光报道:
很久以来,林林总总的家庭过期药品已成为影响人们身心健康的一个隐患,由此,我国设立3月13号为“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日”。
扎兰屯市药品管理部门在今年首个“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日”来临之前,就已经将回收过期药品纳入了药品日常管理工作中。
扎兰屯市药监局提早下发通知要求城乡各个药品经销机构,都在药店室内的最显眼处摆放上规格统一的过期药品回收箱。此举得到了百姓的理解,也受到群众的欢迎。
据记者向药监局了解到,国内相关数据表明:一半以上的家庭没有定期清理药品的习惯。所以出现过有人服用过期药品,延误病情、导致中毒的事件。象这样设立专门药品回收箱,有利于家庭用药安全,防止误服过期药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