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行证 会员注册 会员登陆 天气预报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便民频道首页 >> 办事指南 >> 投诉 >>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可以代替受损害的单位和个人提起诉讼吗?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可以代替受损害的单位和个人提起诉讼吗?


最后更新:2008-05-27 18:03:12  来源:呼伦贝尔在线  文字大小: 【】 【】 【


   发生民事纠纷后,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法律赋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诉讼权利,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行使该项权利,不受他人的干涉。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支持的方式可以向受到损害的单位和个人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使他们熟悉法律,敢于和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可以是接受受损害单位和个人的委托,推荐合适的、懂得法律的人作他们的诉讼代理人。但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当事人起诉。






  相关文章
有限责任公司如何登记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的举证责任
一人公司的有关规定
行政一审案件管辖范围
信访条例
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被禁止的行为有哪些
信访人应当如何提出信访事项
信访人享有哪些权利
信访人对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怎么办
信访人对复查、复核意见不服的,怎么办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民事诉讼吗?
评论
推荐阅读
问答
  如果在0470.com.cn网站没有找到你需要的信息,欢迎到问答频道请其他网友帮忙
   
 
驾照遗失怎么办?
新生儿如何上户口?
常用查询
 
天气预报 | 呼伦贝尔地图 | 违章查询
航班查询 | 列车查询 | 公交查询
社保查询 | 身份证件  | 学历查询
常用电话 | 彩票开奖 | 水路规费
移动话费 | 联通话费 | 电信话费
邮编区号 | 世界时间 | 生活伴侣 
度量转换 | 汇率转换 | 个税计算
心理年龄 | 在线翻译 | 手机归属
贷款计算 | 标准体重 | 食物热量
中国黄历 | 周公解梦 | 手机吉凶
I P 地址 | 魔法涂鸦 | 生肖属相
 
常用电话
旅游服务 | 医疗服务 | 市民服务
常用投诉 | 新闻单位 | 维修服务
货运物流 | 机票预定 | 长途车站
| 火车站
匪警求救 110
医疗急救 120
交通事故 122
维权热线 12315
天气预报 121

火车订票 6445242
  机场  6791188
 公交站 6222143
长途车站 6445314
客运投诉 6242810

呼伦贝尔社保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许可
· 养老保险个人待遇总体不降 多缴多得
· 失业保险知识解答
· 人事劳动争议仲裁股工作职责
· 关于召开全区煤炭社会保险工作总结、表彰会议的通知
关于呼伦贝尔 | 本市人物 | 本市特产 | 本市影视 | 本市作品 | 本市歌曲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恒瑞基业(北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热线:0470-8234163 13171198982
+本站信箱:zf1046@163.com
+投稿信箱: zf1046@163.com
+备案编号:蒙ICP备050729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