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再审复查听证”是指合议庭成员共同组织对已决定复查的申诉案件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到庭,针对申诉、申请再审人提出申请的事实和理由范围,以“开门见山、直奔主题”的最简便形式,公开听取当事人对申诉所列举证据的陈述与抗辩,不做全案审查的迅捷、简易的复查方式。
二、听证时间: 200 年 月 日上午(下午) 时分
听证地点: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第 审判庭
三、听证合议庭组成人员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书记员:
四、当事人的听证有下列权利:①申请回避权;②委托代理权;③陈述权;④抗辩权;⑤申请鉴定权;⑥证人出庭权;⑦拒绝调解与和解权;⑧改变申诉请求权;⑨撤回申诉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