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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 |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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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
承诺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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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1、气象局窗口受理申请; 2、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审办材料,通知相关科室进行专项审查; 3、将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到服务窗口; 4、服务窗口根据审查结果予以答复服务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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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3《内蒙古自治区气象条例》第二十条; 4、《内蒙古自治区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办法》; 5、《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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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1、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单位和人员取得国家规定的资质、资格; 2、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3、需要进行雷击风险评估的项目,提交了雷击风险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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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申请防雷装置初步设计审核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 2、总规划平面图; 3、防雷工作专业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 4、防雷装置初步设计说明书、初步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 申请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审核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 2、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 3、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说明书、施工图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 4、设计中所采用的防雷产品相关资料; 5、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出具的有关技术评价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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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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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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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办理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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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 |
防雷装置检测、竣工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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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
承诺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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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1、气象局窗口受理申请; 2、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审办材料,通知相关科室进行专项审查; 3、将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到服务窗口; 4、服务窗口根据审查结果予以答复服务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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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3、《内蒙古自治区气象条例》第二十条; 4、《内蒙古自治区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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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1、防雷装置设计取得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核发的《防雷装置核准书》; 2、防雷工程专业施工单位和人员取得国家规定的资质和资格; 3、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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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1、《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书》; 2、《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 3、防雷工程专业施工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 4、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认定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5、防雷装置竣工图等技术资料; 6、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记录和由国家认可防雷产品测试机械出具的测试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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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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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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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办理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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