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流动和人事考试
呼伦贝尔市人才流动及人事考试工作由呼伦贝尔市人事局下设的呼伦贝尔市人才流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该中心内设综合部、信息部、人事考试部、人事代理部、交流部、培训部。
地址:海拉尔区诺敏路
电话: 主任室 8221182
人事代理部 人事考试部 8236460
培训部 8246139
综合部 信息部 交流部 8241350
人事代理
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人事代理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构具体承办人事代理业务。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的非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人事代理机构,可承办批准界定的有关人事代理业务。其他单位和个体不得从事该项业务。
1. 什么是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是批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授权或批准的人事代理工作机构按规定政策和程序为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代办有关人事业务的社会化服务方式。
2.人事代理机构
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人事代理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具体承办人事代理业务。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的非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人事代理机构,可承办批准办定的有关人事代理业务。其他单位和介体为各从事该项业务。
3.人事代理有哪几种方式?
人事代理方式,包括单位和个人委托。委托单位或个人明确代理项目,可全权委托代理,也可单项或多项委托代理。
4.人事代理范围
(1)自治区境内不具备人事管理条件的单位和其他自愿委托的各类企事业单位。
(2)下列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①辞职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②实行聘用合同管理的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③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④需要代理的各类大中专毕业研究生;⑤自谋职业的军队转业干部;⑥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和留学回国人员;⑦外商投资、乡镇、区街、民营、私营企事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⑧外国企业常驻自治区代理机构的中方雇员;⑨其他流动人员。
5.人事代理内容
⑴协助委托单位研究制定人事发展规划和人事管理方案;
⑵为委托单位代办招聘人才业务、组织招聘活动;
⑶按照职责分工和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为委托单位办理接收大中专毕业生、引进人才的有关手续。其中人事行政部门为非国有单位办理调动或录用的,由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代管人事档案、转递人事行政关系等;
⑷为委托方代理考核、培训、人才素质测评以及人事争议调 解和申请仲裁等相关业务;
⑸为委托方代办职称评定、资格考试、外语考试的申报和证书发放等相关业务;
⑹管理委托方人事档案及人事行政关系。按有关政策规定和管理权限代为办理转正定级、身份认定、调整档案工期资、计算工龄,因私出国(境)、自费留学出国(境)、报考研究生等政审和证明材料,为委托单位和个人出具有关证明材料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