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和房产交易转户?
怎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
1. 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的产权人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产权人户籍证明到海拉尔区房产交易大厅二楼产权办申请登记。
2. 以上手续健全的领取房照发放产权审查表、私有房产登记表,按表格要求产权人填写,房屋四四邻签字后,返回产权办。
3. 由产权办外业人员出房屋坐落现场进行勘测后制图,确认房屋结构面积。如无违章情况与其所批的建筑用地暨土地使有手续无误的,移交内业办理。
4. 内业人员按照以上手续绘制房屋所有权证发放档案图纸与房屋所有权证附图。
5. 由缮证人将按照房屋所有权证的产权人姓名、房屋坐落地址、房屋结构、所在层数(楼房)、建筑面积、墙界关系填写后移交审批。
6. 由发证人员建档、编号、开据税费缴款通知单后,按时通知单缴税费后出示领证人身份证件并由本人签字领证。如代领证的需出具现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及本人名章盖章后与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存入发证档案后,收取登记费及工本费后发证。
怎样办理房产交易转户?
(1) 交易双方持有关房屋买卖的法定的有关房屋所有权证与购房手续到大厅二楼交易办办理申请交易登记。
(2)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需持 购房不动产销售发票、与售房方签订购房合同书办理,按照国家有关收共用部分维修基金的(1999年1月1日后建筑的房屋),要出示公用基金缴费收据。
(3) 已购公有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国家补贴的)交易时要出具由住房委员会(原房改办)签发的准入证,方可进入市场流通。
(4) 现公有住房欲出售的,需出售单位领取公有旧住房出售报表,盖单位公章后,并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盖章确认其产权并签署同意出售意见后评估人员方可进行现场勘测、评估,办理黑户手续。
(5) 正常的私有房产交易双方需持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合同书,双方各自身份证复印件,双方各自工作单位的售购房屋介绍信(无工作单位的由所居住辖区居委会开据介绍信)。
(6) 交易手续由主管经办复后转产权办绘图、缮证,经审批后转发证。
(7) 由交易双方按照种类房屋买卖收取税费标准,缴费后由新产权(购房人)持身份证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电话:8320311(西大厅) 8332372(东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