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证程序:
一:持结婚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二寸合影一张;
二:到女方户籍地社区或单位填写《生育服务证登记表》并由社区或单位初审;
三:上报户籍地(或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办审查、登记、办证。
夫妻一方户籍不在本地,还需提交另一方所在地社区(村)居委会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夫妻双方属于跨省流动的,且在现居住地共同居住一年以上,须提供夫妻双方要求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申请、户籍地乡(镇、街)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在现居住地乡(镇、街)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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